•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 > 正文

    武汉老房子腾退公房(武汉公租房腾退)

    • 教育
    • 2023-03-14 11:04:08
    • 171
    摘要: 直管公房简易楼腾退为什么要百分之百同意才能实施 小编通过前文为大家分享了直管公房腾退的含义以及直管公房腾退的合法性依据和实施单位...

    直管公房简易楼腾退为什么要百分之百同意才能实施

    小编通过前文为大家分享了直管公房腾退的含义以及直管公房腾退的合法性依据和实施单位,接下来小编继续讲解直管公房腾退的相关内容。

    四、直管公房腾退原则

    根据《通知》直管公房腾退的实施要坚持如下原则:(1) 自愿申请。所谓自愿是指承租人的腾退并非是政府征收、征用,而是由承租人主动申请后由实施主体受理,计算货币补偿,签订腾退协议。“申请式”的方式确定了直管公房腾退的性质是承租人意思自治的,而非行政强制性的;(2)整体统筹。整体统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定向安置房源的统筹使用,一个是未申请腾退人的平移置换,即对直管公房的统筹使用。前者目的在于保障腾退工作的有效进行,为申请腾退人的住房提供有力的保证,不至房屋腾退后,发生腾退人无房可住的现象。后者则是为了更好的对直管公房进行修缮和使用,实现空间的自愿合理利用。(3)保护修缮。保护修缮是此次直管公房腾退的主要目的之一,保护古都风貌,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老城复兴。所谓保护修缮是指以原有风格保护为主,而不以市场营利、现代化使用为导向。因此禁止破环性的完全翻建重修。(4)合理利用。合理利用包括对未申请腾退人的平移置换、集约管理,但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腾退后对直管公房的使用方面。根据《通知》,腾退后的直管公房并不禁止经营性质的使用,甚至鼓励将经营权授权给实施主体,同步实现直管公房作为老城区建筑的历史意义和其位于核心地段作为经营场所的经济意义;(5)市场引入。如前所述,《通知》规定了实施主体可以是直接委托或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的资金实力强、信用等级高、组织实施能力强的社会单位。由此可见,引入了市场主体,小编认为在直管公房腾退过程中引入市场主体,一方面可以解决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腾退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顺利实现后续直管公房经营利用的对接管理。

    直管公房腾退政策了解吗(二)

    五、直管公房腾退产生纠纷的诉讼性质

    我们知道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生争议启动的是民事诉讼,那么直管公房腾退产生纠纷的诉讼性质是民事还是行政呢?前面讲到直管房屋腾退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那么由此引发的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因直管公房租赁引发纠纷的受理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因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由于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由于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应作为民事案件立案受理;如果是由于涉及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依据其房管职权审查当事人承租资格问题,具有行政管理性质,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应作为行政案件立案受理。

    小编认为在审核腾退申请和确定被腾退人方面,涉及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依据其房管职权审查当事人承租资格的问题,应作为行政案件立案受理。至于腾退补偿的确定等腾退补偿协议事项,笔者认为腾退补偿协议主要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意思表示,应作为民事案件立案受理。

    直管公房腾退政策了解吗(二)

    小编希望通过对承租房屋腾退政策的解读帮助广大公房承租人了解政策,从而做出有利的决定。

    本文由入驻华律自媒体作者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公房腾退,户内所有的人都要同意吗?

    在公房腾退的过程中,户内所有的居民都需要同意。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任何一处房产开展征收拆迁工作都必须得到所有房屋内居民的同意,并进行公示和听证。这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若存在部分居民不同意腾退,往往需要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在公房腾退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除了为居民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外,还应该尊重居民的意愿和权益。

    江岸区扬子街有没有腾退计划

    没有,只是面临腾退。?

    负责改造该街区的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确实是在对该区域进行改造,属于历史风貌街区改造,“就是把老房子修旧如旧,重新翻修,并不是要拆掉。”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腾退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里属于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启动这片居民的腾退,将把区域内的房子修缮好。

    这里聚焦了社会的点点滴滴,最新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动态,欢迎来到本站。

    发表评论